女子醉酒上错车,被两名男子轮番侵犯,私了未果女子报警

作者:足球人 发布于:2021-11-16 3:26 Tuesday 分类:7m即时比分

我国有着悠久的酒文化史,适量饮酒本不是坏事,逢年过年、家逢喜事,酒是必不可少的。过量饮酒不仅有害于身体,因喝酒误事的事例并不鲜见。尤其是女性,更应该根据自己的酒量适当饮酒,女性因醉酒被“捡尸“,被侵犯的事常闻于耳。以下将要讲述的刑法故事,就是一起因女性醉酒而引发的被性侵的恶性刑事案件。身边的刑法故事,给您讲述发生在身边的刑法事件,在生活中学法,从故事中普法。


醉酒女上错车,被轮番侵犯


在2020年4月凌晨两点左右,于女士与朋友在酒店吃宵夜,几个人有说有笑,酒喝的也不少,而在此时,刘某也在这个地方吃着宵夜,罗某在餐厅外的车上等候着刘某,于女士几人这时吃完宵夜准备回家,此时于女士已经处于醉酒状态,神志不清的于女士上错了车,便进入的罗某的车内,并要求罗某送她回家。
于女士说明目的地后,就昏迷不醒了,罗某驾车开了一段时间后,始终没有找到女子所说的地方,正在街上转悠找于女士家的时候,罗某接到的刘某的电话,让罗某接他。


罗某驾车回去接到刘某后,看见有一名女子在车上,刘某便产生了邪念。两人便打算对于女士实施性侵,刘某将车开到了人迹罕至处,刘某在车内对于女士实施了性侵,完事后,刘某问罗某甲要不要试试,罗某对于女士实施了猥亵。一阵折腾后,两人有了睡意,将于女士衣服被穿好,按照于女士说的住址,将于女士送到了楼下,两人将车开到停车场在车上睡去,一觉睡到次日早晨八点。
回到家中的于女士,察觉到自己的体内有不明液体,于是询问了夜宵店的老板,才知道当晚发生的事,便找两人理论,最后,两人与于女士达成了一万元私了的协议,但是刘某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将钱支付给于女士,于女士一气之下报了警。


故事背后的法理


强奸案是公诉案件,当事人是不能私了的,即使双方私了,如果女方事后告强奸,行为人仍应受到刑法的追究。行为与责任同时存在,是刑法责任主义的要求,在实施强奸行为当时,违背妇女意志,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,就涉嫌强奸罪,事后达成的私了协议不能阻却行为当时的违法性,除非妇女事后不报案。

与此相对比,如果男女在发生关系前或过程中,双方以金钱或其他物质为媒介的,即使事后男方没有满足女方要求,女方告强奸的,也不构成强奸罪。在女方动机被骗的情况下,由于发生性关系当时,得女方承诺,因此,不符合强奸罪的犯罪构成,即使事后女方的动机未能实现,也否定强奸罪的成立。

本案中,罗某与刘某是否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,即具有的情节呢?本文认人,是强奸罪共同犯罪的情形,根据现有案情,刘某与罗某确实为共同犯罪,但两人涉嫌的罪名并不相同,刘某涉嫌强奸罪,而罗某则涉嫌强制猥亵罪,刘某确实有于女士的故意,也实施了强奸行为,如果承认片面的共同正犯,本案中,刘某涉嫌强奸罪,适用的法定刑。而对罗某只能按强制猥亵定罪量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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